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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碧青

田碧青律师

  • 律师类别:合伙人律师
  • 工作地点:石家庄
  • 电话:15931079276
  • 电子邮箱:15931079276@sian.cn
  • 主要业务领域:专业从事刑事辩护与代理:重点承办经济类犯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涉税犯罪、涉虚拟货币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及刑民交叉案件的辩护与代理;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法律援助;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公司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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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二级心理咨询师

石家庄市公安局法律顾问

石家庄市公安局110监督员

石家庄市拘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法律服务志愿者”

河北省深州监狱“法律援助专家”

河北省女子监狱“乡音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团成员

河北“木兰有约”燕赵巾帼法治宣讲团成员

河北“引航青春 法护成长”普法宣讲团成员

河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实训指导老师”


田碧青律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专业护正义、以匠心解纷争”的执业理念,擅长办理疑难、复杂、重大刑事案件,尤其在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涉未成年人犯罪、涉恶类犯罪等领域形成了成熟且有效的辩护与代理策略,累计成功办理数百起刑事案件,凭借严谨的案件研判、精准的法律适用与扎实的实务操作,取得了多项高质量辩护成果,赢得当事人高度信赖。

典型案件

1、某幼女被猥亵案,荣获“河北省第六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

2、某强奸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3、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4、某利用互联网实施敲诈勒索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5、某故意伤害罪,因被害人伤情成因事实不清,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6、涉案670万元的谋诈骗罪,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7、某故意伤害罪,二审改判缓刑

8、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缓刑

9、某利用虚拟货币作为结算工具实施传销活动,涉案金额2000万元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罪,判处缓刑。

10、作为被害人代理人代理某电动车入室引发火灾案,该案成为河北省第一起此类案件的失火罪案例

11、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为当事人争取减轻处罚情节,法院作出减轻处罚判决

12、某贪污罪、受贿罪案,打掉两起案件事实,整体量刑低于检察院公诉意见

13、某重大责任事故罪,为当事人争取从犯情节,法院作出减轻处罚判决

14、某涉恶系列案件,二审打掉多起案件事实,二审改判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