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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福祥

卢福祥律师

  • 律师类别:合伙人律师
  • 工作地点:石家庄
  • 电话:13503339637
  • 电子邮箱:13503339637@qq.com
  • 主要业务领域:擅长刑事辩护、金融证券、民商事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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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福祥律师,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现任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
执业证号:11301199610747566;电话:13503339637;

业务专长

擅长刑事辩护、金融证券、民商事法律业务。获得司法部和中国证监会颁发认证的证券律师从业资格;对公司、合同、担保等民商事法律业务以及行政执法、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承包等涉法纠纷和案件有丰富的理论和实务操作经验;办理多起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企业破产并购等法律事务;在担任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业绩简介】

刑事辩护业务方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案件不同阶段的辩护特点,重视每一个诉讼阶段的辩护工作,突出刑事辩护工作的有效性。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对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各个阶段的律师辩护工作进行周密细致的研究论证,确定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分阶段制定切实可行的辩护方案和计划,力争最好辩护效果。办理的刑事辩护案件中,认定无罪案件11件,罪轻案件16件。其中保定市张某某涉嫌受贿案、定州市白某某涉嫌贪污案、石家庄市公安民警杨某某涉嫌非法拘禁案、河北省某外贸公司霍某某涉嫌走私案、霸州市丁某涉嫌销赃案、藁城市某化工企业负责人李某某涉嫌污染环境案等6名被告人被检察院不起诉和法院判无罪的案件,辩护效果在当地社会产生较大影响;在办理的罪轻案件中,石家庄市刘某某涉嫌抢劫、强奸案脱掉强奸罪,清苑县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改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深泽县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认定构成正当防卫,上述3案例通过做罪轻有效辩护将刑期死刑改为7年和8年有期徒刑。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金融证券业务方面:针对金融案件的复杂性,结合金融案件审判实践,在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收集固定,筛选提交,庭审质证,法庭辩论以及法律适用等诉讼环节总结了一系列代理相关案件的经验。成功代理了河北省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河北省海外发展中心、河北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河北省监狱管理局、河北省农工部等多家单位委托的涉及债券、票据、借款担保等各类金融纠纷案件,帮助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4亿元。

建筑房地产业务方面,成功代理了河北宇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润龙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金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方润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委托的涉及项目规划、拆迁安置、项目转让、资产重组、房屋销售、按揭贷款、借款追索、资产收购等各类纠纷案件近百件,涉及诉讼标的10亿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顾问业务方面先后担任河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河北宇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金明基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润龙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河北恒辉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余家政府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和民营企业法律顾问。每年帮助客户审查、起草、修改各类行政、民商事合同达1000余件,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合规审查、风险防控、改善投资营商环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企业产权结构、预防单位犯罪、避免经济损失等方面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企业破产重组方面,办理河北省冀州烟草公司、河北省无极烟草永发公司、石家庄市供销社东区社、石家庄市供销社农资公司的企业破产和重整。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社会兼职:被聘担任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期间,在诸多案件中担任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良好的执业操守、优秀的业务素质保证了案件裁决公平、公正,受到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