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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航青春·法护成长:我所潘珂骅律师走进三所学校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作者单位: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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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灵寿县东托小学、西托小学及南托小学的校园内,迎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教育活动。此次活动由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潘珂骅律师主讲,以“对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旨在增强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共同构建和谐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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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潘珂骅律师通过剖析真实案例,揭示了校园欺凌的多样性和潜在危害,引导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并了解实施欺凌行为所需承担的后果。宣讲过程中,潘律师与同学们进行了积极的互动问答。面对同学们提出的关于校园欺凌的种种疑问,潘律师耐心解答,并鼓励他们勇敢发声,坚决抵制校园欺凌行为。他强调,同学们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做校园欺凌的旁观者或参与者,而应成为勇敢的守护者,共同维护校园的和谐与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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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强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潘珂骅律师还详细讲解了如何在遭遇校园欺凌时寻求帮助。他提醒同学们,在面临欺凌时,应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或警方求助,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他还鼓励同学们培养自我保护能力,学会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敢地面对和应对校园欺凌。


此次普法宣讲活动得到了三所小学师生们的热烈反响。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潘律师的讲解,他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和应对方法,也增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勇气和决心。老师们则表示,此次活动不仅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也为他们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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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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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8月,系河北省司法厅直接管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和辅助人员130人,自有办公面积达2500平方米。

我所是河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单位。广大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现有省政协委员1人,市区政协委员4人、人大代表2人。他们在服务保障全省发展大局中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树立了新形象,为建设经济强省做出了突出贡献!

我所设有公司、金融、政府法律顾问、保险、涉外、知识产权、刑事、婚姻家事、医疗纠纷、劳动行政、生态环境与资源、财税、房地产及建设工程、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与破产、民事侵权、青少年维权等十多个部门及团队。我所承办的多起金融、刑事、涉外等法律事务曾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有些案件堪称中国经典案例,对推动中国法制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先后被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河北电视台、新华社、法制日报社等各大权威媒体相继采访报道。

在社会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品牌形象。2011年7月被中共河北省司法厅委员会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1年10月被河北省律师协会授予2008-2010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6年10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9年2月被共青团中央、司法部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6-2018)......

“以专业服务回报社会,以法治理念奉献社会”,是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的宗旨。全体律师秉承“勤业敬业、客户至上”服务理念,愿以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精湛的法律技能竭诚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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