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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视点 | 民营教育机构设立与资质管理常见法律问题

作者单位: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作者:品宣中心                时间: 2026-08-05 09: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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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民办学校设立需要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民办学校设立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举办者为社会组织或个人,社会组织须具有法人资格,个人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合法、足额的办学经费及稳定来源;(3)有符合标准的校舍、设施设备;(4)有合格的校长和教师队伍;(5)有章程和必要的管理组织。审批机关一般为教育行政部门,技工学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修正)第十条至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第五条至第八条。

【实务要点】

营利性民办学校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还须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法人登记;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到民政部门登记。两证衔接的时间窗口务必注意,避免“有照无证”或“有证无照”的违法状态。

Q2: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如何选择?有何核心区别?

核心区别在于办学结余的归属与分配机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终止时剩余财产继续用于公益教育事业;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分配,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终止时剩余财产按法定顺序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修正)第十九条;《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第九条。

【实务要点】

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这是硬性禁止规定。选择营利性路径的机构,须关注税收优惠的减少以及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的衔接问题。

Q3:校外培训机构如何取得办学许可证?非学科类培训是否也需要?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办学许可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的审批权限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部分地区实行“先证后照”,部分地区实行分类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修正)第十二条;《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2021年7月,中办、国办)。

【典型案例】

▸广州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李芬、广州市知伴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主体,在未取得办学许可的情况下开展校外培训,或以咨询、网络科技等名义变相开展培训业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主管部门对其作出责令停止举办、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等处理。
(来源:广州市教育局通报。)

▸ 广东省教育厅2023年8月查处无证办学案:对某公司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学科培训,收取培训费用合计291,484元,处以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处违法所得四倍合计1,165,936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实务要点】

双减政策后,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已基本停止。非学科类培训的准入标准各地差异较大,建议先行了解当地教育部门的具体实施细则。

Q4:民办学校章程必须包含哪些法定内容?

民办学校章程须载明:(1)学校名称、住所;(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4)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7)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程序与清算办法;(8)章程修改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修正)第十五条;《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第十九条。

【实务要点】

章程是民办学校的“宪法”,很多治理纠纷源于章程约定不明。建议在法定必备条款之外,对关联交易表决回避、重大资产处置权限、举办者退出机制等做个性化约定。

Q5: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举办者变更须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流程包括:(1)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作出变更决议;(2)进行财务审计;(3)签订变更协议;(4)报审批机关核准;(5)办理法人登记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修订)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典型案例】

▸ 舒城育才学校举办者权转让案:(2017)皖1523民初3058号/(2018)皖15民终1167号/(2019)皖民申3015号。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可以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举办者将其出资份额部分转让给他人,通过合作办学形式将经营管理权、合理回报权转让给他人,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应认定有效。

▸ 孔某若诉何某成合同纠纷案:(2017)粤0605民初8391号。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认定,双方签订《民办学校股权转让协议》后变更了举办者但未按规定进行财务清算,导致办学许可证被吊销,双方均有过错,判令返还股权转让款202万元。

【实务要点】

举办者变更中的财务审计是核心环节,须特别关注学校资产是否被抽逃、挪用。实务中存在以“变更举办者”为名行“转让学校”之实的灰色操作,建议严格走审批核准程序。

Q6:民办学校设立分校或教学点,需要重新审批吗?

设立分校(具有相对独立办学条件的)一般须单独审批、单独取得办学许可证;设立教学点(不具备独立办学条件的)须向审批机关备案。

【法律依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第二十三条。

【实务要点】

实务中很多培训机构“跨区开班”未做备案,存在被认定为无证办学的风险。每个教学点都须满足场地、消防等基本条件。

Q7:民办学校名称登记有什么特殊要求?

民办学校名称须符合以下要求:(1)须冠以行政区划名称;(2)须标明学校层次和类别;(3)不得含有误导性词汇;(4)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须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第二十条。

【实务要点】

建议在品牌命名阶段同步进行商标检索和注册,避免品牌做大后被他人抢注。


律师简介

孙强律师

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党支部委员。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法学学士。 河北师范大学法律英语系实训导师、河北省深州监狱“法律援助专家”等。

专业领域:诈骗类犯罪:诈骗罪、电信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环食药犯罪、职务犯罪、疑难商事纠纷、民办学校风险防控。

联系电话:1593116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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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孙强
编辑:刘昶博
审核:田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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