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8日上午,辽宁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光一行莅临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参观交流,并与我所就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事宜举行签约仪式及座谈。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所主任马洪闯,副主任张小波、罗云鹏、孙强,辽宁师范大学博士赵硕民、张琳以及研究生郭晗参加会谈。

座谈会上,马洪闯主任首先代表律所对辽宁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世纪方舟律所的发展历程、专业领域、团队建设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他强调,律所高度重视法学后备人才的培养,期待通过与辽宁师范大学的深度合作,整合优势资源,搭建一个稳定、高效的法律实务教学平台,共同探索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衔接的新路径。

陈光院长对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对律所在专业领域取得的成就及行业影响力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介绍了辽宁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特色及学生实习实践需求。陈光院长指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此次与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将为学院学生提供法律实务的机会,对于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和职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随后,双方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并就未来合作方向、实习安排、学术交流等具体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此次签约标志着双方在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融合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未来,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将持续推进与高校的交流合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力法治人才培养,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简介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8月,系河北省司法厅直接管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和辅助人员130余人,自有办公面积达2500平方米。
我所是河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单位。广大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现有省政协委员1人,市区政协委员4人、人大代表2人。他们在服务保障全省发展大局中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树立了新形象,为建设经济强省做出了突出贡献!
我所设有公司、金融、政府法律顾问、保险、涉外、知识产权、刑事、婚姻家事、医疗纠纷、劳动行政、生态环境与资源、财税、房地产及建设工程、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与破产、民事侵权、青少年维权等十多个部门及团队。我所承办的多起金融、刑事、涉外等法律事务曾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有些案件堪称中国经典案例,对推动中国法制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先后被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河北电视台、新华社、法制日报社等各大权威媒体相继采访报道。
在社会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品牌形象。2011年7月被中共河北省司法厅委员会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1年10月被河北省律师协会授予2008-2010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6年10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9年2月被共青团中央、司法部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6-2018)......
“以专业服务回报社会,以法治理念奉献社会”,是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的宗旨。全体律师秉承“勤业敬业、客户至上”服务理念,愿以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精湛的法律技能竭诚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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