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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如何赔偿?

作者单位: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由于用人单位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解的不全面,导致害怕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人主要介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关知识,以期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关知识。

01

劳动合同按照期限分类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结合劳动合同期限长短,规定试用期时间。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当劳动者满足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02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订

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03

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还能

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吗?

     根据《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存在前款情形,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后的第二倍工资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0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后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满足一定条件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时,用人单位存在第40条、第41条规定时,用人单位依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05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

需要经济补偿吗?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需要考虑不同的情况:


1.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劳动者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提供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属于违法解除。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但是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上述事由,属于违法解除。

(4)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06

补偿金的最高年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上述规定,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不受十二年的限制,但是超过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高支付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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