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8日,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洪闯律师、翟亚星律师受邀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行开展金融法律知识专项培训。《民法典》的颁布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金融行业与《民法典》息息相关,其中物权编、合同编等相关法条对金融行业的实务操作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

马洪闯律师以“《民法典》视角下银行实务法律要点解析”为题,围绕夫妻共债与银行业务法律风险、个人信息保护与银行合规、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则以及金融领域刑民交叉问题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分享,为银行工作人员规范业务及防范法律风险提供了引导与建议。问答环节,银行工作人员就金融业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两位律师进行了交流。金融合规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是维护金融稳定的基础。未来,世纪方舟律师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宣讲好、普及好、运用好《民法典》,为更多金融机构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更多力量!
撰文|翟亚星 编辑|蒋妮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简介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8月,系河北省司法厅直接管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和辅助人员130余人,自有办公面积达2500平方米。
我所是河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单位。广大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现有省政协委员1人,市区政协委员4人、人大代表2人。他们在服务保障全省发展大局中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树立了新形象,为建设经济强省做出了突出贡献!
我所设有公司、金融、政府法律顾问、保险、涉外、知识产权、刑事、婚姻家事、医疗纠纷、劳动行政、生态环境与资源、财税、房地产及建设工程、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与破产、民事侵权、青少年维权等十多个部门及团队。我所承办的多起金融、刑事、涉外等法律事务曾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有些案件堪称中国经典案例,对推动中国法制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先后被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河北电视台、新华社、法制日报社等各大权威媒体相继采访报道。
在社会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品牌形象。2011年7月被中共河北省司法厅委员会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1年10月被河北省律师协会授予2008-2010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6年10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9年2月被共青团中央、司法部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6-2018)......
“以专业服务回报社会,以法治理念奉献社会”,是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的宗旨。全体律师秉承“勤业敬业、客户至上”服务理念,愿以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精湛的法律技能竭诚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联系我们:
电话:0311-68050155
网址:http://www.lawyer0311.com/
微信公众号: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B、C座九层
